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现对2023年度已结题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验收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项目范围
2023年度由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组织通过验收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 验收申请表。
在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17.240.66:8020/)“项目验收”模块中逐步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验收申请表。截止目前尚未在系统内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需参照模板(附件2)填写验收申请表。
2. 项目任务书。
指文末有兵团科技局(甲方)和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盖章的项目任务书。
3. 自评价报告(模板见附件3)。
4. 技术总结(模板见附件4)。
5. 项目财务验收材料。兵团财政拨款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5);兵团财政拨款50万元一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原件(加盖财务公章)、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等。
6. 证明性附件
(一)有关批复:关于主持人变更、成员单位变更、经费分配方案变更、项目延期、自筹资金调减、设备费预算调增等的兵团科技局批复文件。
(二)调整报告:项目单位出具的预算调整报告、参与人员调整报告。
(三)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四)技术经济指标证明:用户评价证明、销售发票、技术合同等。
(五)知识产权证明:品种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论文、专著。
所提供的论文专著需标注“兵团财政科技计划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Bingt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am”)字样及项目立项编号。
(六)项目期间获得的荣誉资质、奖励证明。
(七)其它。
7. 验收证书
根据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启用项目验收系统模块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度起,所有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均需在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验收证书由验收单位直接从系统导出,无需项目负责人重复填报。
因项目类别原因未在系统内完成验收评审程序的项目(科普发展专项和兵团支持地方科技扶贫项目),项目验收证书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证书模板(附件6)线下填写提交。
三、提交要求
1. 以上项目验收材料2-6需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材料1验收申请表和材料7验收证书分别单独装订( 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验收申请表一式1份,验收证书一式3份)。全套项目验收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12点,逾期未提交材料,影响验收证书办理,责任自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项目。
联系人:赵 虹 2055515 邮箱:582614436@qq.com
2. 基地与平台办公室负责基地建设、创新团队项目。
联系人:辛敏汉 2055058 邮箱:549638532@qq.com
3.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兵团支持地方科技扶贫和科技特派员项目。
联系人:李 超 2055720 邮箱:191440289@qq.com
4. 综合计划办公室/科协办公室负责科普发展专项。
联系人:鄢玮琦 2057350 邮箱:573749280@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人联系。
附件:1. 2023年度通过验收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兵团验收+石河子大学第二批验收)
2.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
3.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自评价报告(模板)
4.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总结(模板)
5.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审计报告(模板)
6.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模板)
附件1.2023年度通过验收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兵团验收+石河子大学第二批验收).xlsx
科研办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