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根据按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条件,现将启动2026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6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的申请对象为2025年(包含但不限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认定的我校引进和在职培养的博士(已获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在人事处认定层次并归档),已获得该专项支持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名单详见附件1。请按名单申报,上一年度未申报人员可参加本年度申报,请学院科研办联系。
2.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学院党委对申报材料的研究方向和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审核,并以党委的名义推荐上报。
3.与博士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需将博士论文摘要以附件形式上传于项目申报信息中“其他支撑材料”一栏。
4.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报经费均为直接经费,不设间接经费。
5.申请书填报方式:请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校级项目-选择“2026年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自然科学)”或“2026年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再提交。
6.截止时间:请于6月2日(周二)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二级单位审核完成),需将本单位人员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请盖学院党委章)以附件形式上传于项目申报信息中“其他支撑材料”一栏。具体项目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5年博士层次认定名单(引进+培养)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