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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8-28浏览次数: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2025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原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家科技奖励办社会科技奖励目录编号:0191)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1.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2.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重要科技成果。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单位创新人物奖限报1项、创新成果奖限报2项(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

2.本年度申报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作为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完成人。已获得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重复申报人物奖。

3.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由3-5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5-10人,完成人与完成单位需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2)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的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

(3)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不能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4)申报项目应于20211231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提供2022-2024年的项目应用证明(见附件4);

(5)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须在项目整 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6)创新成果奖附件须附2023年后国际国内查新报告;

(7)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3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8)2024年奖项公示后放弃的项目不能申报2025年奖项。

(9)创新成果奖须填写推荐项目参评等级(可多选),如评审未达到推荐等级,不再降格继续评审。申报材料正式提交后,推荐参评等级不得变更。

5.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申报各奖项。

各位老师于2025912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推荐汇总表及《申报表》等材料打包报送科研办

(转发自科研处)

附件1:2025年创新人物奖申报表(模板).doc

附件2:2025年创新成果奖申报表(模板).doc

附件3:科技创新奖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应用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