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 石河子大学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1-07浏览次数:10

根据七师财政局和七师科技局要求,现对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 石河子大学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绩效自评范围

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揭榜挂帅”项目,包括延续项目和新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时间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二、绩效自评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绩效自评内容

依据申报书和任务书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年度目标申报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并撰写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3),具体包括:

1.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根据财政局下达年初预算数(A)和资金使用单位全年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 (B/A×100%) 。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在绩效自评报告中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2.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绩效目标表内各项三级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全年实际完成值。

 

(二)绩效自评提交资料要求

1)《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

2)如对项目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率与指标总体完成率(指标总体完成率=三级指标完成率平均值)偏差20%以上的,需出具纸质版偏差原因说明(附件4),对出现的偏差及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详细阐述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3)自评表中填报的各项指标值完成情况印证资料,如:

资金方面:支付凭证、明细分类账、项目台账、工资表等

项目方面:反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包括反映产出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等有关情况的证据资料。包括发表文章、专利授权证明、获奖证书、相关合同等其他可以印证已实施内容的相关印证资料。

4)将上述资料打包命名成项目编号+联系人的形式于1月13日上午11:00前发送邮箱10436506@qq.com。

 

 

附件:1.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揭榜挂帅”项目清单

          2.XXX项目-绩效自评表(本级专项模板

             3.XXX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本级专项模板)

             4. 偏差原因说明(提纲)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 石河子大学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的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