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4-12-12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现对2024年度已结题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和相关成果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验收资料并进行成果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项目范围
2024年度由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组织通过验收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需要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 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2)
1. 项目任务书。指文末有兵团科技局(甲方)和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盖章的项目任务书。
2. 自评价报告。
3. 技术总结。
4. 项目财务验收材料。兵团财政拨款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兵团财政拨款50万元一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原件(加盖财务公章)、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等。
5. 证明性附件
(1)有关批复:关于主持人变更、成员单位变更、经费分配方案变更、项目延期、自筹资金调减、设备费预算调增等的兵团科技局批复文件。
(2)调整报告:项目单位出具的预算调整报告、参与人员调整报告。
(3)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4)技术经济指标证明:用户评价证明、销售发票、技术合同等。
(5)知识产权证明:品种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论文、专著。
所提供的论文专著需标注“兵团财政科技计划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Bingt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am”)字样及项目立项编号。
(6)项目期间获得的荣誉资质、奖励证明。
(7)其它。
以上项目验收材料1-6需按序号顺序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需按顺序标注页码。
(二) 成果登记
1. 项目负责人按照科技成果登记进行网上登记(网址:https://cgzh.btstsc.cn:8060/#/index),成果年份为当年上报年份,成果名称为项目名称;所有成果信息需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白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评价报告、论文、专著、验收意见等证明材料(具体流程见附件3)。
2. 各项目需总结项目研究成果,撰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简介(模板参照附件4),要求文字描述准确,突出特色和亮点,总结成果和效益,同时附相关图片2-3张(需标注图片说明),要求单独保存为JPG格式,大小2M以上。(注:不要插入文字或图表中)。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含成果简介和图片,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三、其他要求
请将2024年已结题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成果资料(电子版)汇总整理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办,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12点,逾期未提交材料,不予发放项目验收证书。
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和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项目。
联系人:曾明军、赵虹 2055515
邮箱:582614436@qq.com
2. 平台管理(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负责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强青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联系人:辛敏汉 2055058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人联系。
附件:1. 2024年度通过验收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2.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模板)
3. 兵团科技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4.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简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