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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0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和兵团科协《关于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可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1名。校科协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名候选人报兵团科协。

已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时代楷模”及中央宣传部“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标准

(一)事迹厚重感人。长期扎根科研一线,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方面表现突出。

(二)道德情操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潜在负面舆情及科研诚信风险等问题。

(三)社会影响广泛。工作业 绩突出,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认可,声誉良好,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具备一定宣传推广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

(四)时代特征鲜明。创新争先,自立自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实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材料

1.《“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提供Word可编辑版本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均不盖章,单面打印回形针装订)。

2.推荐人选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1张,jpg格式,100—500K,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姓名”,插入推荐表并另附;工作或生活照片3—5张,jpg格式,每幅2MB-6MB,配文字说明,图注格式为“推荐单位-姓名-工作内容简写文字说明”。

3.学院党委推荐函(含推荐工作情况、公示情况)电子版盖章PDF。

4.申报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对材料内容审核负责。材料内容须真实准确、突出事迹的典型性和故事性。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5.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科研办。

四、报送时间

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校科协按程序评审公示后,将统一盖章报送兵团科协。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对照推荐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2.严格审核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社会信用、负面舆情和保密等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

3.注重推荐长期奋战一线、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具有持续传播潜力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六、联系方式

1.兵团科协:

蔡梅杰 0991-2896182;电子邮箱:kxb1503@teammail.cn。

2.校科协:

蔡永斌 巩芮君0993-2057350;电子邮箱:shzdxkx@163.com。

 

附件:“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 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