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9-0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6年度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服务国家大局,优先支持符合国家、行业发展需求且已作出了实际贡献的人才和团队。坚持向科研一线倾斜,重点支持献身科研事业、潜心钻研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人才和团队。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优先推荐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国家或省部级平台基地中的人才和团队。有关条件需符合《林草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要求。
(一)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在林草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和业绩,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能,有望进入相关领域世界科技前沿。
2.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国家林草重大战略需求,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研究方向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潜能。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
4.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国林草事业重点发展需求,属于国家和行业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
2.团队具有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等经历,有较高的研发目标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我国林草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距离退休不少于5年,在团队中有较强凝聚力和威信。
二、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同一年度申报者只能申报一类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期内的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已入选林草科技创新人才不得申报同一类别的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国家级各类科技人才入选者不得申报林草科技创新人才。
(二)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9月17日前将学院党委推荐函(盖章版pdf)和学院推荐汇总表(word版)、推荐表(word版)发送至491675326@qq.com(邮件标题格式请采用“人才申报+单位”,并附推荐人选及团队负责人的电子版照片)。
(三)对推荐的人才和团队,我校采取择优推荐,各二级单位每个项目类别限推荐1项。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现后即强制退出。
联 系 人:王静娅 王濛婷
联系电话:0993-20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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