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6-17浏览次数:10
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开展“天山英才”培养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具体事宜 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26年6月24日—6月25日。
二、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350号华域大厦11层,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第一会议室(1101)、第二会议室(1109)。
三、会务安排
项目单位参会人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验收会专家咨询费由项目单位承担,专家食宿由会务组承担。
四、参会要求
(一)参会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主要任务参与完成单位,参会人员应当包含项目组财务人员。
(二)请各项目提前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间8分钟,专家质询时间7分钟。
(三)请于6月21日20:00前,根据项目类型将验收报告 (附件1或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至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17.240.66:8020);(项目用人单位为石河子大学,项目推荐单位为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并将汇报PPT和自评价意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1511108578@qq.com,发送时请将文件统一命名为“验收日期+组别+答辩序号+项目名称前5字”。
(四)请准备至少1份项目验收全套纸质材料带至验收会现场,包括主要会计凭证和大额财务发票。其中验收申请表、任务书、审计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自验收报告、期满考核验收报告需要原件。
(四)请项目单位提前30分钟到达候场。原则上必须由项目第一完成人进行汇报,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汇报的,可由第二或第三完成人代为汇报,但需提交书面说明。项目负责人在疆外的,可以申请远程视频汇报,但项目单位须派员到会场辅助答辩。
(五)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需要在“兵团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平台”( https://cgzh.btstsc.cn) 进行成果登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石河子大学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平台管理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王静娅 李晓芳 0993-2055058
(二)技术支持
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陈 实0991-2609170
(二)兵团科技局
基础研究与人才处:许文娟0991-2890460
附件:1.“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期满考核验收报告(个人)
2.“天山英才”培养计划期满考核验收报告(团队)
3.自评价意见(模板)
关于开展“天山英才”培养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