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专项任务书填报及签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0

按照《第七师科技局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专项任务书填报及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承担2026年度第七师-石河子大学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的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任务书填报及签订工作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

2.合同基本情况。①项目名称: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注意标点符号、空格等;②计划类型: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根据项目编号判断);③起止时间:项目执行的起点为项目立项文件下达日,如:兵科发[2025]9号印发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实施期两年的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7年6月27日;④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单位自筹资金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一般无其他财政拨款、其他来源资金。

3.合同单位信息。注意下方合作单位信息,个数、单位名称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

4.项目成员信息。①研究人员数量:是否填写;②项目负责人: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

5.实施方案。①确保填写相关信息;②年度计划及目标:开始时间与实施期开始时间一致。

二、资金预算

6.合同经费预算表。①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及年度需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②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要求:用公式分段计算。

500万元以下:500×30%;

500-1000万元:500×3%+(Y-500)×25%;

1000万元以上:

500×3%+(1000-500)×25%+(Y-1000)×25%;

7.设备支出预算测算表。测算说明是否细致,列明测算过程。

8.业务费支出预算测算表。测算说明是否细致,列明测算过程。

9.劳务费支出预算测算表。①测算说明是否细致,列明测算过程②劳务费发放对象需排除项目负责人,避免出现“项目负责人兼领劳务费”的违规情况;允许发放: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含博士后)、科研辅助人员(含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③专家咨询费不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④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元/人·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0元/人·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8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1500元/人·天。

10.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①是否填写,如无合作单位,也需填写主承担单位情况;②资金总额是否与立项文件资金信息一致(财政及自筹)。

11.自筹经费来源承诺书。如有自筹,是否填写。企业获财政资金分配的必须有自筹。

1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①每一年度当年总体目标:不能空;②每一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有数据,时效目标不能为0;③总绩效目标:注意示范推广面积(万亩)数值是否过多,一般应该为几百亩,承担单位可能看错数量单位,如500亩,是0.05万亩。

三、附件

13.附件内容是否与申报保持一致。①自筹经费来源证明材料(盖章、签字);②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一个合作单位一个>)落款日期为最新;③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联合申报本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合作协议(二者皆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④所有涉及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依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进行科技伦理审查;⑤如需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需上传共享承诺书。如不共享,需提供《大型仪器设备不直对社会开放共享或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情况说明》;⑥企业近2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统计报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⑧研究类项目需提供查新报告:须提交半年以内(以指南发布之日计)的;⑨中试或产业化项目所需相关产品生产的许可证明文件;⑩人才项目需学历、职称、年龄、业绩等要有证明材料。

14.其他。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分析报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四、纸质材料

(一)打印装订要求

1.统一用 A4 纸打印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2.不予受理以下情况:A3 纸打印并用骑马订装订;A4 纸打印但未进行胶装。

(二)封面签章要求

1.任务书封面“推荐单位”和“承担单位”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字,不接受印章等形式。

(三)自筹经费来源承诺书要求

1.自筹经费来源承诺书须加盖出资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为新增模块,以新模板为准);

2.如由多个单位共同提供自筹资金,可自行加页(使用自筹承诺书新模板)。

(四)合作单位盖章页要求

1.涉及合作单位等需要盖章的页面(如合作协议页),接受彩色打印件。

(五)承诺书签署日期要求

1.任务书内承诺书(自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及合作单位等承诺书)须签署日期,日期不得早于立项文件的发布日期。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626日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任务书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321B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待七师科技局审核通过盖章后统一反馈各项目负责人,如有疑问可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科研处联系人:郜建锐 唐莹如 电话:20587752055515 邮箱:1585620651@qq.com
 
附件:1.关于下达2026年度第七师-石河子大学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通知
   2.(2026年模板)第七师胡杨河市-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专项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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