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5-26浏览次数:10

依据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社局、兵团科协、兵团团委《关于开展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有序做好我校候选人遴选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爱国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恪守优良学风,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紧扣兵团职责使命,在助力兵团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过程中实绩突出、贡献显著。

(三)人选须满足以下任一业绩条件: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往届新疆青年科技奖、兵团青年科技奖获奖人员不再参与本次评选,不重复授奖。

(六)已获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并享受相关待遇人员,若无全新重大科研贡献,不予重复提名。

二、名额安排

根据提名名额分配,石河子大学3个名额。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筛选、择优上报。学校将统一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至兵团科协。

石河子大学相关的兵团级学会可独立开展提名工作,每个学会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为避免资源分散和重复申报,学校对学会渠道申报作如下统筹要求:

1.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通过院校渠道学会渠道重复申报。

2.通过学会渠道申报的候选人,须同时向学校科协备案(将通知要求材料一并发送至科协邮箱),截止时间与院校渠道初选时间一致。

三、提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时限及内容

请于202661日前上午12点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办。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2)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提名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

3.保密审查证明(附件4)。

(二)工作规范要求

1.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创新能力、科研价值、实际贡献作为人才评价核心标准,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片面评价倾向。

2.严守科研诚信与学术准则,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提名资格。

3.参评成果以在兵团范围内完成的科研成果为准,人选须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核心贡献者。优先推荐扎根科研生产一线、驻守南疆艰苦岗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所有申报事宜由所在单位统一统筹办理,不受理候选人个人单独报送材料。

5.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应对提名材料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表彰奖励方式

评选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获评人员将由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社局、兵团科协、兵团团委联合授予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2.兵团青年科技奖提名表

3.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提名对象汇总表

4.保密审查证明

关于开展第九届兵团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