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3-03浏览次数:10
根据兵团科技局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5年度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范围
(一)自评项目范围
2025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延续项目(兵科发〔2025〕4号);第二批项目(自然科学支持计划、科普发展计划项目和第一批科技型企业后补助资金,兵科发〔2025〕9号);第三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管理服务创新计划等项目,兵科发〔2025〕18号);第二批科技型企业后补助资金(兵科发〔2025〕21号);第四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兵科发〔2025〕23号)。具体项目、经费(财政经费、自筹经费)和区域绩效目标,以及涉密项目信息,详见附件及相关文件。
(二)统计时间范围
延续项目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立项项目为项目立项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绩效自评内容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兵团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兵团财政局下达的2025年度各批次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文件(兵财教〔2025〕40号、兵财教〔2025〕101号、兵财教〔2025〕117号、兵财教〔2025〕122号、兵财教〔2025〕130号),按批次填写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
2.师市院校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兵团科技局下达的2025年度各批次科技计划项目文件,对照资金下达文件,按批次分解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
(二)资金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率。根据兵团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全年预算总额(A)和资金使用单位全年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100%)。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执行率低于90%、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执行率低于100%的,分别书面作出说明(具体到项目)并提出改进措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至企业,执行率即为100%。

2.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3.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4.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5.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6.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7.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将预算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对照总体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总体目标、三级指标及指标值:指项目任务书年度绩效目标表设定的总体目标、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资金使用单位在相应档次内分别按照90%(含)—100%、80%(含)—9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出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指标的各三级指标实际完成值填写后,对绩效目标未完成,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必须逐条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2.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经验做法、问题和建议。
(七)上传附件要求
1.资金拨付到位情况说明:需明确具体时间,以PDF格式上传,命名要求:“项目编号-资金拨付到位情况-202X年X月X日到位”。
2.指标完成情况印证资料:将每一个二级指标独立打包为一个ZIP压缩包上传(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等),压缩包内的每条三级指标用一个PDF格式文件印证,并按“项目编号-三级指标内容”的格式命名。
例:某某指标完成情况.zip,压缩包内文件:①项目编号-研发新设备2台/套.pdf;②项目编号-研发新品种1个.pdf;③项目编号-示范推广面积5万亩.pdf;④........
三、绩效自评流程
2025年度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实行网上填报,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登录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17.240.66:8020)进行线上填报和审核、提交。
(一)非涉M项目负责人操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照绩效自评通知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在线填写自评材料,务必按照绩效自评内容要求仔细填写,确认无误后于3月11日前在线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
(二)涉M项目负责人操作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照绩效自评通知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确定的年度绩效目标填写自评绩效表(见附件2),于3月11日前通过线下拷贝报送至科研处各相关科室。
(三)项目审核状态及材料报送说明
提交审核后,如不符合要求,系统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11日前按系统提示修改完善,直至状态显示“师市(院校)科技管理机构审查通过”为符合报送要求。随后,在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版,前往行政楼科研处326办公室加盖公章,并于3月18日前将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即为全部完成。

四、评价材料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按项目清单(见附件1)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系统线上填写绩效自评,其中涉M项目按线下提交要求报送。
2.报送材料要求:通知中已对重要填报要求进行黄色高亮提示,敬请各学院提醒项目负责人务必留意!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避免因填报疏漏影响审核结果!
3.项目负责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截止时间:提交审核截至2026年3月11日,盖章扫描件上传截至2026年3月18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撑
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张得林0991-2609139
(二)政策咨询
兵团科技局规划处:杨杰敏、刘艳0991-2896169
(三)科研处
1.自然科学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郜建锐,张璇子,唐莹如2055515;
2.平台管理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王静娅,李晓芳,王濛婷2055058;
3.成果转化(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辛敏汉,武娟2058190;
4.科学技术协会(科研诚信与监督)办公室:巩芮君2057350。
附件:
1.绩效自评项目清单-石大
附件1:绩效自评项目清单-石大.xlsx
2.(仅涉M项目需要下载填写)兵团本级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模板)
附件2:(仅涉M项目需要下载填写)兵团本级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