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2-27浏览次数:10
根据《石河子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1〕28号)要求,科研处将对执行期限到期的校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学院、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项目类型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未结的校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具体包括:
1. 校级科研计划体系项目:校级创新发展专项、校级青年创新培育人才项目、校级青年创新拔尖人才项目、校级交叉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推进计划项目、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新品种培育专项项目、科普资源开发专项项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智库建设专项项目、兵团级专家服务基地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等;
2. 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如有未在清单中但已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请学院汇总后联系科研处平台办)
3. 自主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因2024年后未再进行立项,如有往年应结未结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联系科研处相关负责科室申报)。
二、验收材料
各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准备工作,科研处将于开学后召开结题验收会议(具体验收方式、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和其他要求后期进行具体通知)。校级社科项目如符合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免鉴定条件,请提交免鉴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1.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
2.工作总结
3.技术总结(技术原理依据、设计研制过程、技术方案、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等)
4.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责任会计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
5.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放置,用文件夹或长尾夹固定即可。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办公室:王静娅 2055515(负责校级创新发展专项、校级青年创新培育人才项目(自然科学)、校级交叉研究项目(自然科学);
2.平台管理办公室(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辛敏汉 2055058(负责国际科技合作推进计划、青年创新拔尖人才项目、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3.成果管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郜建锐 2058190(负责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计划项目、新品种培育专项项目);
4.科协办公室:巩芮君、陈玲 2057350(负责科普资源开发专项项目、自主立项科技计划项目);
5.社会科学(社科联)办公室:张向霞 2055500(负责智库建设专项、兵团级专家服务基地课题,以及社科类的青年创新人才计划项目、创新发展专项项目、校级交叉研究项目(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培育、青年创新拔尖人才项目)。
附件:
1. 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未结校级科技计划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清单
附件1: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未结校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立项项目及高层次人才项目清单.xlsx
2. 校级项目验收材料统一格式
附件2: 验收材料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