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2-07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自治区标准化条例》, 做好2026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现就2026年度征集新疆地方标准立项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引领,支撑发展。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 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布局,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发挥标准对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二)依法制定,深化改革。按照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现阶段,地方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受气候、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源等特殊自然条件影响的种养殖、采矿工程建设、水电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及受饮食、节日风俗、居住环境、文化交流等特殊风俗习惯影响的特色城乡治理、文化保护范围之内。依法不得制定超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范围的地方标准。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制定地方标准。不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 生产加工、流通等相关地方标准(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外)。不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经营主体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不制定 仅用于约束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内部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中一般不涉及专利。
(三)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围绕兵团现代化产业体系、“一带一路”标准“软联通”、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研制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
(四)注重质量,强化实施。严格立项评估和技术审查程序,推动地方标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注重制定向制定与实施并重转变。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标准化研究基础,并同步制定标准宣贯和实施应用方案,做好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广,提高地方标准实效。
(五)加强监督,优胜劣汰。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按照“谁提出、谁组织实施;谁监管,谁依法查处”的原则,强化标准实施的监督,落实标准信息反馈和效益评估、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
二、立项重点
(一)优化农业标准体系结构。研制服务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建设的地方标准。
(二)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研制助推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
(三)加快服务业标准供给。研制支撑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建设,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效能的地方标准。
(四)推动城乡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进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研制优化营商环境和构建统一大市场 的地方标准。
(五)开拓生态治理和修复标准化建设。围绕生态系统优化和生态保护,研制推动多生态系统标准化建设的地方标准。
(六)加强重点和特色优势领域标准化建设。围绕兵团党委、兵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研制支撑兵团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两新”工作、军民通用、兵地融合的地方标准。
三、项目申请
(一)申请程序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将材料统一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上报至兵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兵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的将推荐至兵团市场监管局,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后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立项。
(二)申请材料
1.2026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推荐函及汇总表(附件1);
2.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地方标准文本初稿及编制说明。
(三)申报时间
2026年地方标准分两批下达立项计划。第一批立项受理工作截止2026年3月9日,第二批立项受理工作截止2026年5月11日。超过规定申报时限的,不再受理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负责人在提交立项申请材料时,应明确起草单位、归口单位。倡导多个部门、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协作,共同参与标准制定。
2.严禁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附件:1.2026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2026年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2.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附件2: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