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1-05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工作流程 | 时间 | 操作人 | 具体内容 |
个人准备 | 4月10日前 | 申请人 | 1.申请人查看选派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个人申请 | 4月10日 -30日 | 申请人 |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2.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单位推荐 | 5月8日前 | 用人单位 | 1.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 2.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309办公室。 |
校内审核 | 5月15日前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统筹审查申请人资格、纸质申请材料和网上申请材料。 |
提交报送 | 5月18日前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1.网上逐个填写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提交至申报平台。 2.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公函和初选名单。 |
二、选派计划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和《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0)《2026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1)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资助费用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附件:
1.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1.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2.石河子大学教师政治审查表
附件2.石河子大学教师政治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