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6-01-05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兵团企业科技专员工作方案(试行)》(兵科发〔2025〕34号),拟启动2026年度兵团企业科技专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企业科技专员主要从兵团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遴选产生,充分发挥兵团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与科技优势,引导科技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助力企业凝练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建设创新平台、培养科技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二、选派条件
(一)企业科技专员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社会影响。
2.企业科技专员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扎实、研发水平和成果推广应用能力较强、熟悉产业技术发展现状的科研人员。
3.优先选派自治区和兵团人才项目获批者或承担自治区与兵团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工作热情高、创新意识强、资源丰富的青年科技人员。
(二)派驻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兵团范围内注册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备发展创新潜力的企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优势特色产业中的优质企业。
2.在科研诚信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且在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无违法违规行为。
3.为科技专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并能对科技专员服务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的科研人员填写《企业科技专员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6年1月16日前发送至科研办。
(转发自科研处)
附件:1.企业科技专员申请表
附件1:企业科技专员申请表.docx
2.兵团企业科技专员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2:兵团企业科技专员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