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12-17浏览次数:10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作为国家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在增强国家源头创新能力和夯实世界科技强国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校基础研究水平提升、学科建设与发展、优秀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5年度,我校集中申报期共组织申报基金项目879项,通过采用校院两级集中在线审查,基金不予受理率创历史新低(0.22%),切实保证了我校基金申报数量和质量。截至目前,我校共获批基金项目80项(面上项目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56项,联合基金5项),直接经费3125万元。
随着科研范式变革以及各高校组织申报基金力度的加大,竞争日益激烈,我校基金申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为进一步提升我校2026年度基金项目的申报层次和质量,按照“分类管理,层层落实”的原则,围绕“十五五”科技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校、院、科研团队三级责任和目标管理体系,力争2026年度基金申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现将2026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26年是我校“十五五”科技发展的开局之年。我校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要认真按照基金指南要求,抓住新疆和兵团的自身优势,围绕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基地)的特色研究方向,认真总结以往申报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有效地组织科研团队和广大教师申报基金各类项目。学校鼓励和组织有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面上项目等;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C、青B、青A项目等。
(二)2026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的集中受理工作将于2026年3月20日(学校是3月8日)截止。
(三)集中受理申报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C、青B、青A、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2026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26年项目指南》)。
(四)申报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26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网页下载),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按照《2026年度项目指南》和有关通告的说明执行。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方式进行,明细校、院、项目申请人三级责任目标,充分发挥校院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基金申报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处的责任与分工
(1)负责学校2026年度基金申报总体方案的制定、校级申报动员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政策的解读。
(2)负责学校2026年度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青A、青B等的组织策划、申报、校内专家论证等工作。
(3)负责制定基金申报形式审查对照检查材料,负责对各单位科研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基金形式审查业务培训会。
(4)负责解决各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5)负责对各单位动员、论证及申报阶段开展调研与督导工作,负责对各单位申报期间形式审查工作进行抽查。
(6)负责基金申报项目推荐工作,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和不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的项目,不予推荐。
2.申请人的责任与分工
(1)申请人作为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对照基金指南“申请规定”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要求申报项目,确保项目研究内容符合申报学科的资助范围。
(2)申请人须按照学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并对照基金形式审查自查表认真核查,按时完成和提交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3)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中所有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不端行为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动员阶段
2025年12月3日,科研处组织召开全校动员大会,总结分析“十四五”申报资助情况、部署2026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论证阶段
1.第一轮论证工作:2025年12月,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一轮论证工作,重点针对上一年度申报未获批的项目。
2.第二轮论证工作:2026年2月,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书进行第二轮论证工作。科研处会同各单位对本单位重点类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工作。
(三)项目撰写和申报阶段
1.2026年1月15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报系统正式开放,项目申请人登录并填报申请书相关内容。
2.2026年3月初,科研处下发基金申报注意事项及形式审查要点自查表,项目申报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自查。
3.2026年3月8日24:00,“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会准时关闭,申请人务必在此之前提交最终申请书电子档,若在此节点未提交项目申报书,后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形式审查阶段
1.2026年3月8日,科研处对各单位科研秘书开展基金形式审核培训并正式启动形式审查工作。
2.2026年3月8日-15日,各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基金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工作,有问题可随时咨询科研处。
3.2026年3月15日-16日,学校对各单位基金项目申报组织抽查,并向各单位反馈抽查情况。
4.2026年3月18日16点,“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准时关闭,各单位务必全面完成基金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形成学院推荐清单,逾期学校不予受理。
5.2026年3月19日,学校上传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和推荐申报清单,完成2026年度基金集中申报工作。
三、相关咨询和联系方式
(一)学校
1.科研处自然科学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行政楼三楼321;联系人:王静娅;电话:2058775
2.石大国自然管理交流QQ群(1):183759931、QQ群(2):783312453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请尽量使用ISIS系统在线技术支持。
2.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5, 010-62329112。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9336,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C、青B、青A、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6889,010-6232593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6872,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转发自科研处)
附件:1.申请人须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开户信息表
3.同行推荐信模板
4.导师同意函模板
5.援疆干部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6.其他聘用人员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参考模板)
8.石河子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查表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学部联系方式
关于石河子大学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