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7-02浏览次数:10
根据第七师《关于开展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通知要求,拟对石河子大学承担的第七师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验收范围为截止2024年底到期的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项目(详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7月5日: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奎屯市凯祥酒店3楼
7月9日:赴各有关企业实地抽查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项目完成情况。
三、验收形式
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项目为会议验收+现场抽查的方式;其它项目为会议验收。会议验收时每个项目共计3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疑、项目负责人答辩为20分钟。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兵科发〔2024〕2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验收费用由各项目自行承担。
四、答辩材料要求
1、项目验收材料包括:自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重要指标的佐证资料应提供原件以便查验,阅后退回。财务资料:100万元以上项目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下项目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资金决算报告及相关财务凭证。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应提供销售合同、发票及资金流水等相关佐证资料。
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九份,装订成册,其中至少有一份为签字盖章的原件,答辩时自行携带至会议现场。
2、汇报PPT。项目单位需对项目的研究概况、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和效益、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简要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7月4日前报邮箱hyhhdkj2023@163.com。
五、相关要求
1.要求项目负责人或排名前3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石河子大学创新合作项目的师市合作单位应到场,师市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人员应到场。答辩人员需提前半小时达到会场候场、签到、提交纸质资料。
2.请各项目负责人现场缴纳验收费,根据本次验收会组织情况核算费用标准为每个项目1000元,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出具专家咨询费发票。现场可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交款。
六、联系人及电话
第七师:
政策咨询:七师科技局 张志超18139370348
会议组织:厚德科技公司 蔡晓东18999326220
(转发自科研处))
石河子大学:
大学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豪杰 205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