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5-27浏览次数:10
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兵科发〔2024〕21号)、《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财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2025年度兵团高新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5月29日-6月4日
二、会议形式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专家评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采取线上方式汇报。
第一会议室答辩地点:行政楼三楼第一视频会议室(318)腾讯会议号:300-2865-3276;
第二会议室答辩地点:行政楼四楼第二视频会议室(416)腾讯会议号:566-4088-9543。
三、会议内容
1.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指南和申报书内容要求,对各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等进行合并论证。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线上汇报、查阅申报资料、质询提问、形成专家组意见等环节,重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的创新性、技术路线科学性、课题设置合理性、研究团队、绩效目标和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价。
2.项目负责人重点汇报项目实施方案、课题设置、研发团队、实施条件、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情况,无故不参加汇报视为弃权。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共同参与答辩,入会名称统一为【答辩序号XX+项目负责人姓名;答辩序号XX+子课题1+子课题1负责人姓名】,允许多账号登录。
四、有关要求
1.答辩时间见《2025年度高新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答辩时间表》,每个项目答辩时间共50分钟,汇报时间20分钟、专家质询时间30分钟。
2.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评审准备工作,会前自行完成测试,并于5月28日16:00前将答辩用PPT材料发送至科研处联系人邮箱。(PPT命名格式:答辩时间表中序号+日期+石河子大学学院-领域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01+0528石河子大学X学院-种植业组-关于**的研究-项目负责人)
《预评审意见》(只填写红色部分),于5月28日12:00前发送至科研办。文件命名格式:答辩序号**+0514****组+项目负责人姓名。
3、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评审准备工作,为保证答辩质量,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统一在行政楼视频答辩室进行汇报,各项目负责人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等待,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或依托其他单位项目的负责人需在我校参加答辩的提前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室联系。
4.项目答辩须由项目申请人汇报,项目申请人无故不参加汇报视为弃权。若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汇报,请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经学院及科研处同意后,报兵团科技局备案,并由项目组成员中排名第二、第三的人员参与汇报。
5.专家评审工作由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兵团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璇子、王静娅,2055515,10436506@qq.com
附表:2025年度高新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答辩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