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10
按照《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兵科发〔2024〕21号)、《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财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2025年度兵团高新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5月19日—22日
二、会议形式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专家评审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采取线上方式汇报。
第一会议室答辩地点:行政楼三楼第一视频会议室(318)腾讯会议号:603-8884-3209;
第二会议室答辩地点:行政楼四楼第二视频会议室(416)腾讯会议号:661-6164-9420。
三、会议内容
1.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指南和申报书内容要求,对各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等进行合并论证。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线上汇报、查阅申报资料、质询提问等环节,重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的创新性、技术路线科学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研究团队、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价。
2.项目负责人重点汇报项目实施方案、研发团队、实施条件、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情况,无故不参加汇报视为弃权。
四、有关要求
1.答辩时间见《2025年度高新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答辩时间表》,每个项目答辩时间共20分钟,汇报时间和专家质疑时间各10分钟。
答辩以PPT课件形式进行汇报,答辩用PPT需在答辩前一天16:00之前发送至科研处相关联系人邮箱,即5月20日答辩项目需在5月19日16:00前发送答辩PPT至指定邮箱。(PPT命名格式:答辩时间表中序号+日期+石河子大学学院-领域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01+0514石河子大学X学院-新材料组-关于**的研究-项目负责人)。
《预评审意见》(只填写红色部分),于5月16日12:00前报送至科研办。文件命名格式:答辩序号**+0514****组+项目负责人姓名
涉密项目按照涉密材料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准备答辩用PPT及9份纸质申报材料,带至评审室。
3、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评审准备工作,为保证答辩质量,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统一在行政楼视频答辩室进行汇报,各项目负责人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等待,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答辩的或依托其他单位项目的负责人需在我校参加答辩的提前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室联系。
4.项目答辩须由项目申请人汇报,项目申请人无故不参加汇报视为弃权。若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汇报,请本人写出书面说明,经学院及科研处同意后,报兵团科技局备案,并由项目组成员中排名第二、第三的人员参与汇报。
5.专家评审工作由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组织实施,兵团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科技监督与诚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李豪杰、王静娅、张璇子,2055515,10436506@qq.com
(二)技术支撑
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张得林、吴函羽 0991-2609139
李政元、陈慧妹 0991-260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