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87

为做好2025年度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兵团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案》(兵办发〔202259号)(以下简称《攻关方案》)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攻关方案》重点任务,聚焦农业科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卡点、产业发展升级痛点,主要围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田间深度节水、核心种源创制与优良品种选育、高效栽培与规模化养殖、盐碱地治理与土壤改良、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精深加工与高值化利用、绿色低碳与资源化利用等方向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解决一批制约种源和耕地的瓶颈难题,攻克一批兵团农业“卡脖子”技术,加快培育一批标志性农业科技成果。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实行产学研一体化研发攻关机制,牵头申报单位为兵团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科研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2.对于事关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兵团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申报,但应与兵团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合作单位须包括兵团辖区内企业;项目转化应用及实施地应在兵团辖区内。

3.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相关证明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申报材料内容。

4.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科学编制资金预算,并专款专用。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兵团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是否如实提供所承诺配套资金,将作为考核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的重要依据。

5.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申报单位应依据项目实施期限科学设计任务目标、实施途径、方法步骤等。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技术方案、考核指标等与兵团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单位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 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在项目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在验收之前不得以退休等原因变更项目和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院士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作为一个课题的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项目攻关团队,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成员责任分工等;项目设置首席专家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从事农业应用技术创新5年以上的科技人员,负责确定攻关思路和制定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与首席专家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限牵头1项,参与不超过2项。

4.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5.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与截止时间

项目书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前期已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需重复提交,需更替材料的老师请按照要求提交)。

以上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于41612:30前交至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转发自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