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1-15浏览次数:10
根据《兵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兵科发〔2018〕13号)要求,为加强兵团重点实验室管理,全面掌握实验室运行状况,请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组织所属的兵团重点实验室认真填报《2024年兵团重点实验室运行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兵团重点实验室及在兵团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一)数据采集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各重点实验室按照《2024年兵团重点实验室运行年度报告》模板(附件),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年度报告须经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
(一)请于2025年2月1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为行政楼3楼科研处值班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为:549638532@qq.com
(二)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年度报告(一式两份,请各位负责人根据材料厚度自行选择胶装或骑马装订)和电子版文件。
(三)报送材料如涉及保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024年兵团重点实验室运行年度报告》是兵团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与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诚信关。各重点实验室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