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1-08浏览次数:10
为适应我校当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国际化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英语综合技能和跨文化交际意识,校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拟选派15名教师参加2025年春季“鲲鹏计划”英语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报名日期 | 报到日期 | 入学考试 | 开课时间 | 结业考试 | 培训时长 |
2月20日 | 3月1日 | 3月2日 | 3月3日 | 6月26日 | 四个月 |
培训地点 | 培训方式 | 报到地点 |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全日制脱产培训 | 西安外国语大学 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 一层大厅 |
结业方式:学员学完规定的培训课程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该证书用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
班级 | 课程设置 | 周课时 | 费用 | 授课时间 |
全日制班 | 听力、口语 阅读、写作 测试 | 24节 | 学费:9500元/期 (含资料、考试费) 住宿费:6500元/期(含床上用品)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周一、周二或周四下午2:00-4:00 |
二、选派范围
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选拔推荐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项目(如“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等)的教师,经所在学院及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参加培训。
三、费用报销
凡获得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者,可凭证书报销。报销费用包括:1.培训费,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承担;2.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标准),由各派员学院承担;3.进修补助按《石河子大学教师外出进修与学术交流的管理办法》(石大校办发〔2015〕12号),由人事处发放。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鲲鹏计划”英语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1)、《“鲲鹏计划”英语培训项目承诺书》(附件2)及《“鲲鹏计划”英语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办。
五、注意事项
1、请报名学员提前安排其他事务,按时参加培训。
2、根据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籍管理规定,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无故旷课,缺勤(含请假)超过30学时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请及时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查收入学通知书;住宿费用采取现场缴费,请勿与培训费一并转账。
附件:
1、“鲲鹏计划”英语培训人员推荐表
2、“鲲鹏计划”英语培训项目承诺书
3、“鲲鹏计划”英语培训人员汇总表
关于选派我校教师参加2025年春季“鲲鹏计划”英语培训的通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