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ysy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9-12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26日-11月15日(10-12教学周)
二、组织安排
1.采取校、院两级统筹协作的方式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学院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自开学以来本科教学整体情况,重点为存在的问题和后续改进措施。
3.各级干部、督导、学院同行要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教学运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4.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召开校级师生座谈会;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教学评估中心、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座谈会,了解学情、教情,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组织开展期中教学各项检查工作。参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办法》(石大校发[2018]171号),对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学院领导、同行、院级督导听课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情况)检查表》(附件2)。
(2)各系(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情况检查。
要求覆盖上半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检查内容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主要是指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教学改革开展情况、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情况、过程性考核情况、学风学情、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学院抽查各系(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情况,并填报《石河子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理论教学)检查表》(附件3)。
(3)各学院组织开展院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学院本科教学整体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和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至少分别组织一场,建议覆盖所有专业、所有年级。
(4)要求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报送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座谈会时间及地点,座谈会结束后填写附件4、附件5。同时希望各基层教学组织召开相关学生座谈会,做好过程记录,原始材料保存在各基层教学组织,所提意见和建议上报学院。
2.开展实践教学检查
各学院应开展实践教学自查工作,包括实验室安全、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情况、校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组织、指导情况及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填报《石河子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检查表》(附件6)。实习基地中期检查按专项检查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教务处期中考试安排,凡总学时为56学时及以上课程或者起止教学周超过14周的必修课(实践环节除外),原则上均应安排期中考试,其它期中考试期间未结课的课程,建议课程承担单位组织授课教师以随堂测试、课程论文、大作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课程过程性考核。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必修课程由授课学院组织。各年级各专业应安排2-3门本学期开设的专业教育基础课、核心课程进行期中考试。授课学院负责做好期中考试试卷、成绩单的存档和成绩录入及统计分析工作。学院要对本学期开设课程教与学的状态进行全面摸底,做好阶段性教学总结分析和教学反思,以加强引导和指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
4.开展教学档案归档检查
各学院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2〕37号)要求,逐门检查上学期课程考核的课程档案、试卷整理及归档;开展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资料留存、归档情况检查。做好试卷归档、课程档案归档、审核表归档工作。
各学院应结合教学资料检查、督导听课、教师座谈会等期中教学检查形式,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学期自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并填写《石河子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思政建设检查表》(附件7)。主要检查内容有:
(1)检查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设置,检查任课教师是否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大纲中设置明确的思政育人目标。
(2)检查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供给,检查任课教师能否根据课程思政育人目标,结合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合理设计教学内容,能否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编写完善的教案课件。
(3)检查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改革,检查任课教师能否坚持学生中心,持续改进教学方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学习效果,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4)检查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其工作进展及阶段性建设成果。
6.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
为落实各基层教学组织制定的活动计划,发挥各基层教学组织职能,做好教学课程的教学研究,落实基层教学组织责任,不断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于10月28日-11月15日期间,参加各基层教学组织的教研活动。要求学院提交10-12教学周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附件1)
四、材料提交
1.10月28日前提交10-12教学周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计划表。
2.11月18日前提交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附件2-7中的检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材料1份至质量与评估办公室。
3.各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ypgbgs@163.com。
联系人: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张国桥 谢 彦 2058182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