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4-08-22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关于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兵团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天山英才、中央引导地方以及农业HXGG等兵团财政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做如下要求:
加强预算执行环节的绩效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纠正。根据项目清单(附件1)中相关信息,按照各项目2024年绩效目标进行自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模板)》(附件2),并以“序号-项目名称”命名。于8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科研办。
附件:1.项目清单附件1 清单.xlsx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模板)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