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56
为做好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做好验收答辩准备,请各学院做好验收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截止2024年5月前到期应结未结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项目参考清单见附件1),如有2018年以前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仍未验收,请于6月17日前联系科研办。
此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由各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17日前按照项目验收报告的结题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学院预计在6月17日后开展验收答辩工作。
若项目在执行期间由于不可预测的原因所造成不能按期结题验收者,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书面申请,并注明延期时间,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学院科研办报科研处,凡逾期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又无书面申请延期理由,学校将按要求予以撤项处理,不再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并追缴其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针对项目负责人已离职的情况,由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统筹管理项目验收相关事宜,决定是否撤项;针对提前达到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向所属学院提出验收申请,最终由学院决定是否验收。
学院开展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验收答辩会时,专家构成为:5位专业专家+1位财务专家,同单位专家最多请两位。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2)
1.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
2.工作总结
3.技术总结(技术原理依据、设计研制过程、技术方案、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等)
4.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责任会计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或由财务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明细及决算表)
5.发表的论文、专利、获批项目等成果的复印件
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以上材料按序号顺序放置,提交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1份(胶装或骑马打印),验收证书一式3份(相关模板见附件3,需签字盖章),于6月24日前交至科研办。
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年7月5日前,将课题全套材料(申报书、任务书、验收证书、结题材料原件的PDF电子版等)上传至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经费合理使用规划。
1.如经费预算需调整,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完成经费预算调整手续。
2.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财务支出资料(提供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和预算调整证明)。
3.财务验收是1票否决制,如财务验收不通过,按结题验收未通过处理。
4.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将直接影响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计划项目。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2024年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应验未验项目参考清单
2.验收材料格式
3.验收证书模板(项目负责人通过验收后用)
关于到期应结未结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附件.zip
科研办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