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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系列轮训的通知

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0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四五”规划》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要求,现将举办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系列轮训(以下简称轮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围绕数据保护、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集成电路、新材料、中医药等领域,开展行业创新发展趋势、知识产权规则建立与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科技成果的专利申请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

二、轮训对象

高校从事科研工作相关人员。

三、轮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从2024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为8期培训班,其中第1期至第7期培训为期4天,第8期为期3天;各期培训班第1天为全天报到(具体安排见附件1)。

报到地点: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

四、有关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在各期轮训班开班前1周(含周末)点击报名链接完成报名工作(轮训名额及报名链接见附件1),额满为止。

(二)按时参加轮训,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调整人员,由联系人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培训期间,培训费及食宿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往返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自理。

(四)参训学员在轮训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附件:1.轮训工作安排

2.轮训报名工作联系表

3.各期报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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