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0
根据《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石大校发[2017]191号)及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96号)的通知,现将启动2024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的申请对象为2023年(包含但不限于)人事处认定的我校引进和在职培养的博士(已获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在人事处认定层次并归档),已获得该专项支持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3.与博士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4.申请书填报方式:参见申报书模板。
5.截止时间:请于5月13日(周一)12: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简单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科研办。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
2.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3.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石大校发[2017]191号)
4.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大校发[2018]96号)
5.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大校办发〔2022〕8 号)
6.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填报)
7.2023年人事处认定的我校引进和在职培养的博士清单
关于申报2024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附件.zip
科研办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