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为深入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或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暂行)》(新科技字﹝2017﹞90号),现面向各地州市高校、科研事业单位、重点企业进行专家信息征集、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良好学术诚信。
2.在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和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财务审计管理专家;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及以上干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总监(总工)及主要负责人;创投机构、孵化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富力强,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征集方式
咨询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地州市科技局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厅组织推荐地区行业领域专家。
新申请入库的专家在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kjgl.tianshanzw.cn:8082/kejitjdw/zhuanJiaZhuCe)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正面近照、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附件材料,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入库申请。个人注册后将个人信息统一提交专家所在单位,由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信息并提交《自治区科技计划评审或咨询专家库推荐汇总表》。
三、相关要求
自治区科技计划评审或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本人及推荐单位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科技厅根据推荐专家情况和推荐单位意见对专家审核入库。我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中期评估、验收等管理咨询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并予以信用考核。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专家,科技厅将取消其评审或咨询专家资格。
此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专家推荐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办。
专家推荐汇总表作为专家入库的审核条件。
附件: 自治区科技计划评审或咨询专家库推荐汇总表自治区科技计划评审或咨询专家库推荐汇总表.xlsx
科研办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