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01-04浏览次数:96
各位老师:
按照《兵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部署,依据《兵团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兵财行〔2021〕172号),为切实组织好2023年度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现将申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
为加快兵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拟对机械装备制造、煤电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节水、纺织、建材、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与信息、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兵团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技术产业等领域中的发明专利转化运用项目进行支持,对促进兵团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所形成的核心技术专利、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试点示范单位和区域重点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兵团控股或在兵团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可靠。
(二)有较强的创新开发能力,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有相应的措施,目标任务明确,具有专利实施的基本条件,有能力为项目的实施完成提供足够资金保障。
(三)申报项目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具有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应用或产业化前景明确,能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且尚未在兵团获得知识产权专项资助过的项目。
(四)项目相关专利证书、专利的说明书、营业执照、项目任务书及项目申请表一并报送。
(五)限项申报。八师、石河子大学申报分别不超过3项,其他各师、农垦科学院、塔里木大学申报不超过2项。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包含:1.项目申报书;2.附件--各类相关印证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件。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套,经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汇总报送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报送时间。电子件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至科研处成果办。纸件通过快递方式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专利运用与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成果办联系人:侯伟 魏俊伟 0993-2058190 邮箱:65981625@qq.com
动科院科研办联系人:易继海 15899292491
具体附件见http://kyglxt.shzu.edu.cn/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
科研办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