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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的有关规定(修订)

来源:动物科技学院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182


研发2012〕8号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导师及指导小组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在正式答辩之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我校将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列为学位论文答辩前必经的环节。现将预答辩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第一条  预答辩要求

预答辩一般应在正式答辩之前的两个月进行。由导师和指导小组成员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必要时聘请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预答辩一般不聘请校外专家参加,也不对论文进行校外同行专家的通信评议。

第二条  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学科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的教授、副教授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人员应包括开题报告评审组、课题中期考核评审组的专家,以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

2.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应为30分钟,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时间为4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学位论文是否与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中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等相符。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结论、实验验证、论文工作量和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是否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水平,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答辩、未通过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对未通过预答辩者不能申请答辩,论文经过修改、导师审阅通过后,一个月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5.预答辩委员会应将评审意见填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6.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在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经预答辩全面审核,确认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须立即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

7.《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意见表》打印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学位办各存档一份。

第三条  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研究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