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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炜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208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学校党委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堵塞安全漏洞,根据《关于石河子大学2018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加强暑期实验室(包含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根据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利用学院会议组织学习《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和《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加强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各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自查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为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场所及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检查组要对照《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逐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学校将组织安全检查组对校内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单位随机抽查。

3、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摸底,对正常运行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规范操作,实验现场不得少于2人,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在假期开展设施维护、维修的实验室,应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4、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要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人员做好定期巡视。

5、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如实验室发生技术安全事故,请及时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保障科,联系人:韩旭红,联系电话:18009936060;如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电话2057110

6、请各学院于71818: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实验设备处(327A室)。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布置落实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措施或需学校解决的问题。

附件:

1、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

2、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质量标准

3、石河子大学2018年暑期开放运行实验室统计表

 关于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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