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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的通知

来源:杨霞发布时间:2015-06-01浏览次数:419

关于申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

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调动研究生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激励研究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处开始受理2015年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2015届毕业研究生、2014届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奖励范围、要求及申请程序请参见《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三、各学院请于6月12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申报材料交研究生处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四、在《SCI》、《EI》、《SSCI》、《A&HCI》等四大检索全文收录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附件: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2、《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